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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目前我国对实验动物实行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申报实验动物使用许可验收。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8日对我单位申报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和实验设施进行了严格审查和实地验收。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认为我单位实验动物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学历及培训符合要求,动物实验设施工艺设计合理,环境设施及内环境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14925-2001)的要求,同意给我单位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号:SYXK(蒙)2008-0001)。动物使用许可范围为普通环境:猪、牛、犬、兔;屏障环境:小鼠、豚鼠、大鼠、鸡。